國務院近日發布《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》(國發〔2021〕4號,以下簡稱《指導意見》),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,確保實現碳達峰、碳中和目標,推動我國綠色發展邁上新臺階。
《指導意見》明確,要促進綠色產品消費。
一是加大政府綠色采購力度,擴大綠色產品采購范圍,逐步將綠色采購制度擴展至國有企業。
二是加強對企業和居民采購綠色產品的引導,鼓勵地方采取補貼、積分獎勵等方式促進綠色消費。
三是推動電商平臺設立綠色產品銷售專區。
四是加強綠色產品和服務認證管理,完善認證機構信用監管機制。
五是推廣綠色電力證書交易,引領全社會提升綠色電力消費。
六是嚴厲打擊虛標綠色產品行為,有關行政處罰等信息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。
《指導意見》明確,鼓勵企業開展綠色設計、選擇綠色材料、實施綠色采購、打造綠色制造工藝、推行綠色包裝、開展綠色運輸、做好廢棄產品回收處理,實現產品全周期的綠色環保。選擇100家左右積極性高、社會影響大、帶動作用強的企業開展綠色供應鏈試點,探索建立綠色供應鏈制度體系。鼓勵行業協會通過制定規范、咨詢服務、行業自律等方式提高行業供應鏈綠色化水平。